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计划2月份全线动工******
中新网广州1月10日电 (记者 王坚)据广东省水利厅10日消息,目前,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获水利部批复,标志着该工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现在工程用地报批、招标设计等开工建设前各项准备工作正抓紧推进,计划于今年2月全线动工。
广东省水利厅介绍,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是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是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和国务院2022年加快推进的55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
根据批复文件,该工程由西江水源泵站、输水干线、输水分干线等组成,输水路线总长490.33公里,其中干线总长201.68公里、分干线总长288.65公里;取水流量110立方米每秒,从西江多年平均引水量16.32亿立方米;总投资614.56亿元;施工总工期96个月。
广东省水利厅介绍,该工程建成后,将从根本上解决粤西地区特别是雷州半岛水资源短缺问题,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民众生产生活用水、提高农业灌溉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对于扩大有效投资、稳住经济大盘、促进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广东省水利厅表示,下一步,该厅将认真贯彻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水利部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广东省水利重大项目建设专项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会同该省有关部门、沿线地市政府及建设单位,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三分快三地图 |